探秘推理小说的悖论之作——违背了推理小说十诫的小说

在推理小说的世界里,逻辑、推理和谜题是构建故事的核心元素,著名的推理小说家约翰·迪克森·卡尔提出了著名的“推理小说十诫”,为推理小说的创作提供了基本准则,总有那么一些小说,它们似乎有意或无意地违背了这些诫律,却依然能够吸引读者的眼球,本文将带您探秘这些违背了推理小说十诫的小说。

让我们回顾一下推理小说十诫的主要内容:

  1. 侦探必须是小说中的人物,而不是作者本人。
  2. 侦探必须具有推理能力,但不应过分聪明。
  3. 犯罪必须有一个合理的动机。
  4. 犯罪者必须有一个明显的作案机会。
  5. 犯罪者不应是唯一知道所有线索的人。
  6. 犯罪不应是++。
  7. 犯罪不应是意外。
  8. 犯罪不应是双重犯罪。
  9. 犯罪不应是未遂。
  10. 侦探不应在最后一刻暴露自己的身份。

有些小说却在这些诫律上大打折扣,以下是一些典型的例子:

《东方快车谋杀案》是阿加莎·克里斯蒂的经典之作,但其中有一个情节却违背了“犯罪不应是++”的诫律,在小说中,一个名叫卡斯特的男子在火车上++,而侦探波洛却巧妙地揭露了这一++背后的真相。

《福尔摩斯探案集》中的《四签名》则违背了“犯罪不应是意外”的诫律,在小说中,一名男子在荒野中意外地被杀,而福尔摩斯却通过一系列推理揭露了真相。

《无人生还》同样违背了“犯罪不应是未遂”的诫律,在小说中,十个角色都试图谋杀同一个目标,但最终只有一个人成功。

这些小说之所以能够突破常规,吸引读者,是因为它们在违背诫律的同时,依然保持了推理小说的核心要素,作者们巧妙地运用了逻辑、谜题和人物塑造,使得故事在看似不合理的情况下,依然能够让人信服。

尽管有些推理小说违背了推理小说十诫,但它们依然能够成为经典之作,这些小说提醒我们,在创作过程中,有时候突破常规、挑战传统,反而能够创造出更加引人入胜的故事。